時間:2012-05-12 05:50 瀏覽: 次 責任編輯:深圳室內裝修專家
【導讀】:從商量、談價、擬定合同到簽約,全過程都是自己和房東溝通的,可臨到續租前,中介卻橫插一腳,以“牽線搭橋、提供原始文本”為由,平白無故地拿走了一個月2300元的中介費。近日里,市民張先生遇到了這么一出窩囊事。享受服務,按量付費,這本是服務行業里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可是,在“貓膩兒”多多的租房市場,市民卻常常被中介“吃雙倍”,被各種巧立的名目所蒙騙。 從商量、談價、擬定合同到簽約,全過程都是自己和房東溝通的,可臨到續租前,中介卻橫插一腳,以“牽線搭橋、提供原始文本”為由,平白無故地拿走了一個月2300元的中介費。近日里,市民張先生遇到了這么一出窩囊事。享受服務,按量付費,這本是服務行業里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可是,在“貓膩兒”多多的租房市場,市民卻常常被中介“吃雙倍”,被各種巧立的名目所蒙騙。
“霸王”出鏡
自行續租卻被中介硬收2300元
一提起續租的事兒,市民張先生至今仍覺如鯁在喉。2010年年初,張先生通過中介門店介紹,在阜成門天意小商品市場附近租了套小一居,按每月2100元的租金和房東簽了一年的合約,并向經紀人支付了一個月2100元的中介費。
已經住了一年,張先生對房子很是滿意:小區環境安靜,交通便利,周邊生活配套成熟,而且最重要的,房東好說話、講道理,兩家關系處得不錯。于是,春節放假前,他就和房東協商妥當,以2300元的價格續租一年,等年后合約到期,雙方再重新簽份合同。
在春節回來后,在離約滿還有一周時,張先生接到了當初居間牽線的中介經紀電話,詢問他住得滿意不滿意,要不要幫忙重新找房子。“都挺好的。我已經和房主談好了,續租一年,過幾天重簽一次合同,就不麻煩您了。”意外于中介的心細,在電話里,他表達了自己的謝意。可讓他更意外的,是中介隨后提出的要求:再交一個月的中介費。“沒有我的介紹,您根本不可能住上現在的房子,更別談續約了。而且,租賃合同是由我們公司提供的,所以,只要您住著,哪怕是和房主自行續租的,每多住一年,就得再交一次中介費。”
不但不提供任何服務,還要收取中介費,對于這樣的霸王條款,張先生自然無法認同。“理論了半天,對方告訴我,不交也可以,但房子是他們牽線的,所以租期滿時也得讓他們來收房,必須和租給我之前一模一樣,大空白屋子,除了家居電器外都得挪走。可按他們那語氣態度,指不定收房時怎么為難我呢。”
思索再三,雖然明知中介無理,但為了順利續租,張先生最終還是掏了中介費,平白送給對方2300元。用他自己的話說,“只當花錢買個省心。”
行業現狀
“干了一天的活兒,卻要收兩天的錢兒”,記者調查發現,在房屋租賃市場上,“黑心”中介“吃雙倍”的霸王情況頻繁發生,而且每個經紀人使用的招數也是花樣繁多。
例如:明明是承租人一次性簽了兩年的租賃合同,中介卻以按年份收費為由,強制收取兩個月的中介費。欺負房東人在國外,以委托全程代理為由,多索要一個點的中介費。佯裝不挑明付費的規則,對于月租金在3000元以上的房屋,先找房東大方收取一月中介費,再找租客偷偷蒙騙一月中介費。或者反其道行之,對于月租金不超過3000元的房屋,先收租客再收房主。
“只有咱們想不到的,沒有中介做不出的。但凡在給你介紹房源的過程中察覺到你有知識盲區,不規范的中介經紀就會想方設法,為多收費找個堂而皇之的理由,讓你不交也不行。”有過一次“霸王硬上弓”的經歷后,市民張先生就開始研究租房的行規,以防再被“吃雙倍”。
業內揭秘
代理租賃更愛收雙
“租房人處于信息劣勢以及租賃代理模式里中介獨大的局面,為亂收中介費提供了土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相比于居間交易的模式,中介代理的業務中“收雙倍”的比例更大。“代理租賃,就是房東和租客分別同中介簽訂租賃合同,兩人之間沒有碰面,所以撒謊也不會被揭穿。以目前北京市場的租賃成交來看,居間房源平均每月在2萬套,代理房源平均每月在5萬套。歸結到中介費上來說,居間能賺一個月2500元,代理至少賺5000元。”
專家點評
通過中介,張先生與房主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然后付給中介費,是典型的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居間人收取居間費用的依據在于居間人提供了居間服務。本案中,在張先生與房主簽訂合同,給付中介費之后,因為中介事項已經完成,該居間合同即行終止。合同終止,中介已經喪失了再次收取中介費用的法律依據,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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